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

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出的首张无人机“黑飞”行政罚单

发布时间: 2024-07-08

6月29日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三支队一大队(警航大队)在执行第八届中国—亚欧博览会安保任务时,联合水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、水区分局七道湾派出所查处一名“黑飞”人员。

这是自2024年1月1日起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施行后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出的首张无人机“黑飞”行政罚单。

事件经过

6月29日上午,特警三支队一大队(警航大队)在工作中发现有无人机违规在亚博会现场上空飞行。

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出的首张无人机“黑飞”行政罚单 

为防止扰乱现场秩序,特警三支队一大队指挥员立刻汇报现场指挥部,并锁定“黑飞”飞手位置,派出3组机动警力迅速处置。

最终在展馆一路旁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并移交属地派出所。

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出的首张无人机“黑飞”行政罚单 

经调查,李某因为个人爱好航拍,在未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报备的情况下,操控无人机在亚博会现场超过真高120米以上空域(即管制空域)飞行拍摄。

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,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做出责令停止飞行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法条链接
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:

违反本条例规定,未经批准操控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,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,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延伸阅读:如何避免“黑飞”行为?
要实名
无人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https://uom.caac.gov.cn)依法办理登记,获取并在机身上粘贴登记二维码。
需报备
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,或者飞越集会人群上空的,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递交飞行活动申请。
勿“黑飞”
请在政府公告的适飞空域内飞行,勿超越限制高度,勿进入管制空域。
讲安全
飞行前检查无人机状态,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飞行条件,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;请勿在饮酒后、不适宜天气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操控飞行,避免造成意外损伤。


重公德
未经许可,无人机不得进入他人住宅、办公场所等非开放区域,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窥探偷拍、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活动;不得利用无人机实施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。

特此申明:转载自乌鲁木齐网警

  • 您的姓名:
  • *
  • 电话:
  • *
  • E-mail:
  • *
  • 详细说明:
  • *
联系方式:

0991-6661983

公司地址:
新市区银川路汇文大厦9楼C 天山区中湾街45号

Copyright © 乌鲁木齐保华润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  豫ICP备15020027号-1